【明報專訊】經 濟不景,更須精打細算,以祈渡過難關,公共機構的收費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,因此備受關注。昨日港燈宣布減電費,以及日前巴士公司宣布明年相繼取消乘車優 惠,都涉及公共機構營運牟利,以商業原則而言,難以非議,但是檢視實際情,他們在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方面,仍有改善空間。
雖乏誘因購便宜燃料
兩電要為市民省錢為念
先說港燈,昨日宣布由明年1月1日起,平均基本電費(即不包括燃料費的增減)下調19.2%(即22.4仙),但是由於燃料費成本上升,以致港燈預測今年年底的燃料價條款帳將累積至約10億元的負結餘,兩者相抵之下,因此電費最終只減5.9%。
港燈和中電去年底與政府達成新利潤管制協議時,最高准許利潤降至9.99%,當時政府聲言兩電電費會有雙位數字減費空間,但是中電10月起調低電費3%,港燈明年起減費5.9%,事實證明政府給予市民的期望,並未實現。
兩電減費未能符合市民預期,與燃油費成本上升有關。例如,港燈原本可以下調基本電費約兩成,燃油費成本上升,整體減幅被抵消了大部分。事實上,今年7月全球商品
現行利潤管制協議,並無誘因促使兩電在購買燃料時,更加肉緊價格因素,因為縱使買貴了,可以全數轉嫁給用戶,兩電並無任何風險。我們認為,政府宜研究增加 誘因,例如在一段時間內,兩電買入燃料的價格,低於國際平均價格若干水平,可以得到獎勵等,以促使兩電在採購燃料時投入更多心思和精力。至於未有類似機制 之前,兩電採購燃料時,要有替用戶盡量節省為優先考慮,以在這個層面體現企業社會責任。
取消長者假日優惠
雖云有理卻不近人情
至於巴士公司取消乘車優惠,繼月初港鐵
政府於2006年引入「可加可減」機制, 跟專利巴士公司取得協議,由它們提供為期3年的中、長途巴士車費優惠方案,當時確有優惠為期3年的安排,現在巴士公司履約而行,嚴格而言,道理上說得過 去。但是經濟不景,民生困頓,此際取消優惠,對一些市民無異百上加斤,因此引起較大反彈。特別是中長線乘客多屬中下階層市民,他們住在較偏遠地區,交通費 用開支本來已經不菲,取消優惠之後,負擔會更重。
今年燃油費用大幅上升,巴士營運確實面對壓力
(1)假日上班族人數大減,巴士照樣提供服務,讓長者假日優惠乘車,毋須增加巴士成本開支,只是物盡其用而已;
(2)社會鼓勵長者多些活動,不要老是窩在一個地區,宜擴大社交圈子,取消優惠之後,相信靠微薄積蓄過活的長者,會減少外出;
(3)許多長者假日習慣與子女聚會,給予長者假日乘車優惠,可以鼓勵更多家庭享受天倫之樂,有利於構築和諧社會。
所以,港鐵和巴士公司連假日長者乘車優惠也取消,是不近人情之舉,我們認為他們應該重新考慮,顯示社會對長者的關懷,以避免營造公共機構唯利是圖,連長者也不放過的錯覺,損害了公共機構的形象。
企業投資於公共事業,當然也要追求利潤,以商業原則營運,但是在賺錢之餘,企業也要在社會責任方面,盡一己之力。特別是在經濟困難時期,企業的承受能力, 肯定高於一般市民,此時此刻是企業顯示其社會關懷、愛護市民的時候。一些建立起正面社會責任形象的企業,市民會銘記於心,企業所得回報,其價值絕非眼前多 賺一些利潤可以衡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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